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经对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研究确定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7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2《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
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 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书)》(A4纸打印,一份)。海外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A4纸打印,一份)。海外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全网页,A4纸打印,一份)。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尚未领取的,须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全网页,A4纸打印,一份)并现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验证。
6.申报“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并签字。
7.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请询当地人社(社保)部门。沈阳户籍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外市在编教师报考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加盖工作单位、同级教育部门、同级人社部门公章,或提供与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9.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对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查看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其次查阅劳动合同、现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所获取的劳动报酬银行流水明细表等材料。工作经历可以累加计算。
10.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
请应聘人员按上述序号顺序将材料整理成册备查。
四、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由各区县、市直属学校在岗位识别码内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五、面试安排
沈阳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拟于8月中下旬陆续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岗位还需进行实践操作)。
面试公告、面试试讲(实践操作)范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三天,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敬请关注。
附件1、附件2: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
附件1、附件2: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zip
附件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
沈阳市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