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公告》,现将2024年沈阳市和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和平区学校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
详见附件1。
三、面试试讲范围
详见附件2。
四、面试日期与地点
面试日期:2024年8月20日,详见附件1
考点学校:沈阳市第一二六中学长白校区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四街230号
联系电话:024-31378660 024-88711132
提 示:考生车辆均不得进入考点,提示考点周围无车位,请选择合适交通工具,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准时参加抽签。建议提前一天熟悉考点位置。
五、面试内容及时长
1.本次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每人10分钟,其中试讲不超过8分钟,答辩不超过2分钟,美术教师岗位、音乐教师岗位除外。满分100分,试讲占80%,答辩占20%,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试讲前考生在备课室有10分钟的备课时间。总成绩=笔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六、面试程序
1.抽取面试顺序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候考室后,抽取面试顺序,考生凭面试顺序号参加面试。
2.备课。面试前考生在备课室有10分钟的备课时间。备课题目均为面试顺序号为1号的考生从试讲范围中抽取的题目。
3.面试。每名考生的试讲时间为8分钟,试讲时考生站到讲台,即开始计时,时间到,考生须终止试讲。试讲结束后,考生须进行答辩,答辩时间2分钟。答辩题目由面试顺序号为1号的考生在试讲结束后,当场抽取。后续考生,就同一题目进行答辩。
4.候分及听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场外指定地点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确认签字后立即离开。
七、面试要求
1.请考生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并仔细阅读面试公告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考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使用的准考证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考生到达考点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候考室,签到、抽签,然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入备课室和面试室。
4.考生在候考室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后要将手机关闭,用考场提供的手机密封袋密封,并放到指定位置。进入备课室的考生要将携带的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任何资料带入座位。不得将任何有信号发射(接收)功能的物品带入考点,违者不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在备课室使用考点统一准备的《备课专用题纸》和笔进行备课。备课结束后,将《备课专用题纸》放入指定的档案袋,到面试室门口等候面试。面试结束后,要将《备课专用题纸》和档案袋交给面试室的记分员。手机密封袋在离开面试考点后,方可拆封。
5.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面试时,考生须穿着白色上装、黑色裤子、黑色鞋(对着装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从其规定),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取消面试资格,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前,考点组织同岗位考生进行互检,对同岗位其他考生着装有质疑的,须当场提出,未提出的,面试之后不予受理。
6.报考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须着白色运动上装、黑色运动裤、黑色运动鞋;违者取消面试资格,成绩按零分处理。
7.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试讲前统一进行作画(20分钟),之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8分钟,无答辩。满分100分,试讲占80%,作画占20%,合格分数线60分。
8.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试讲时间为8分钟,无答辩,需要在试讲过程中结合课题展示个人的音乐技能。才艺展示2分钟。考场提供电钢琴,考生不得自带任何乐器。满分100分,试讲占80%,才艺展示占20%,合格分数线60分。
9.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考场仅提供黑板、粉笔,音乐还提供电钢琴,美术还提供画板、画纸、铅笔、橡皮。考生不得自行准备教具或器材,不得将任何配乐、乐器、画板等带入考场。考生只可将在备课室使用的考点专用备课纸带入面试室。
10.面试时从候考室到备课室再到面试室,所有路线不重叠,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
11.面试当天,所有考生均需自备饮用水。午休时,考生不可离开候考室,需自备午餐及饮用水。请提前关注天气情况,做好自我防护,谨防高温中暑。
八、面试注意事项
除《2024年沈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公告》提及的面试事宜外,考生还须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面试过程中,凡被认定为违纪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4年沈阳市和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表.xlsx
附件2:2024年沈阳市和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试讲范围.zip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