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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公告】2024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名单及有关事项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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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74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14日11:28:26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2024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进入体检程序,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

1.体检时间:2024年9月19日早8:00

2.体检地点:兴城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3.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1.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

2.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当日须提前10分钟到达体检地点进行体检。对无故缺检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3.到达地点后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及报考岗位)。体检费500元(现金),费用自理。

5.体检表第三页由受检者本人如实填写既往病史部分,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予聘用。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聘用。女性受检者妇科检查项目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说明已婚和未婚)。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内检及X光检查。

7.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429-5332013

附件:2024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名单

       

                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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