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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补发】锦州市地区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024年下半年补(换)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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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98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20:21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现将我市2024年下半年补(换)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换发条件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不慎遗失,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补办。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证书》或《申请表》污损、毁损、发现错字、缺章等影响使用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换发。

二、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及锦州地区各认定机构收取相关材料时间和地点详见附表:

附表:

机构名称

补证材料明细

补表材料明细

递交材料时间

递交材料地点

联系电话

锦州市教育局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近期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红白底色均可);5.《教师资格证书》补办申请1份(本人手写补办原因);6.《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7.如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有误的,还需要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2);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近期彩色2寸照片2张(红白底色均可);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申请1份(本人手写补办原因);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附件4),一式2份,填写本人当前信息,电子版填好后用A4纸双面打印

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过期将不予办理。

锦州市行政审批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2号)

0416-3688016

锦州市太和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过期将不予办理

锦州市太和区教育局203室(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19号)

0416-5068003

北镇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过期将不予办理。

北镇市教育局(北镇市新区政府办公楼B座315室)

0416-6696059

古塔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过期将不予办理。

锦州市古塔区政府新址E座401房间(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街53号)

0416-3688647

凌海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过期将不予办理。

凌海市教育局303室(凌海市国庆路55号)

0416-8392641

凌河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过期将不予办理。

凌河区教育局(矿山街29号)

0416-2863905

如果本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递交材料地点上交材料,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另将《授权委托书》(附件5)、委托人和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认定机构。

附件: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3.《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 - 填表说明》

4.《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

5.《授权委托书》

锦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填表说明.docx

附件5: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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