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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定】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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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6 更新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54:04 打印此页 关闭

铁东区教育局定于10月21日-24日期间开展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请本批次报名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安排

1.时间

10月21日至10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地点

铁东区行政审批局(2楼17号综合受理四窗口),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

二、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按照个人所属类型,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按户籍地填报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

按居住地填报人员提供:居住证

在鞍在读研究生按学校所在地填报人员提供:学生证

3.毕业证原件和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核验报告(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5.体检表原件(附化验单)

6.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

7.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以前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毕业成绩单(从人事档案中调取、复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和毕业证书原件。

8.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现场确认办事流程

1.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在等待区等待办理。

2.现场办理业务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

三、要求

(一)请按照规定时段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二)当场确认材料不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认定。

(三)考生请自行下载《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见附件1)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后打印(申请人基本情况请勿手写)。

(四)考生自备档案袋,把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序装袋,并将《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平整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五)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如本人在外地确实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

1.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认定机构。

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联系方式:0412-2699826

附件1: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附件2:委托书


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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