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按照《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25年7月15日早上7:30
集合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医院院内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费用
每人500元(只收现金),费用自理。
五、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黑色签字笔、500元现金等,准时到达集合地点。
2.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因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
3.体检期间,考生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女性受检者在月经期间的,以及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本组领队及医护人员。
5.请考生在体检时列队、依次进行,配合体检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6.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考生与体检医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8.考生要全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遵章守纪;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9.考生应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10.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考生进入体检场地,也不得在体检区域附近逗留。
11.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葫芦岛市连山区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考生自愿弃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1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14.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15.联系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人社局6楼(滨河路2-3号)611室,咨询电话:0429-2122321。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