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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2020年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教师招聘7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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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664 更新时间:2020年08月28日18:31:34 打印此页 关闭

2020年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0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

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 号)等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76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即 1985 年 8 月 3 日(含)及以后出生)。

6.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0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人社〔2020〕24 号)要求,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者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 2020 届高校毕1业生、以及 2018 和 2019 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同时要符合应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

7.学历: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不同岗位学历要求不同,详见《2020 年桓仁满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 曾被辞退和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4. 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 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6. 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 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 年桓仁满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 1)。

四、招聘程序

2(一)信息发布,考生报名

1.信息发布。2020年8月28日招聘计划在桓仁县政府信息网(www.hr.gov.cn)上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0 年 8 月 31 日-9 月 3 日

(2)报名方式:因疫情影响,为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考生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制作成 PDF 文件(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竖版)发送至邮箱:hrjyjrsg@163.com 进行网络报名。

(3)缴费。考务费为每人 100 元人民币。报名时,考生将考务费实名汇款至“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发展服务中心”(账号:921000010033177788;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仁县支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扫描),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扫描),可减免考务费。

(4)应聘材料

①桓仁满族自治县 2020 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手写签字3扫描后制作成 PDF 文件)(附件 2);

②桓仁满族自治县 2020 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统计表(附件3);

③本人近期免冠 2 寸正面蓝色底证件电子照片,jpg 格式,大小在 30KB 以下;

④2020 届高校毕业生、以及 2018 和 2019 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同时报送《2020 年桓仁满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 4);

⑤符合减免考务费的考生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每名考生只限申报一个招聘岗位,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笔试开考比例为 1:2。未达到 1:2 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需要调整或取消时,按照招聘计划表中学校顺序由前向后依次调整或取消。报考岗位调整,由县教育局发布公告;岗位全部取消,由县教育局通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改报。

4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报名期间,考生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直接与县教育局联系。报考专业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018 年 4 月更新)。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 5),并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要求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 6),如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能正常参加招考各环节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领取准考证

2020 年 9 月 18 日 8:30-15:00。过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日期:2020 年 9 月 19 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各科满分为 100 分。

54.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桓仁满族自治县 2020年教师招聘考生体温测量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5.笔试计分办法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两科成绩按 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满分为 100 分。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分析,划定笔试及格分数线。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及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桓仁县政府信息网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 1:2 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上交《2020 年桓仁满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 4),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6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及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要求。

4.面试规则:面试形式为说课和现场问答,根据学科特点设有技能展示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及职业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笔试、笔试中教育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

7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 号)要求,还将对考察人选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县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同类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实行自主公开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笔试、笔试中《教育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8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落实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

工资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根据《本溪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试行)》(本人社[2016]119 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 1 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半年试用期,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新聘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5 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 5 年后方可流动。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教师。

六、有关说明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9位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无关。

七、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2.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其他相关工作,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024-48832966

(二)电话咨询时段:上午 8:30-11:00;下午 13:00-16:00

该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条件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4“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docx

附件6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附件3报名统计表.xls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8 月 28 日

原标题:2020年桓仁满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hr.gov.cn/publicity/xzfxx/tzgg/85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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