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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体检考核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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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46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09日17:45:53 打印此页 关闭

    按照《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告》规定,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周三),考生于体检当日早7:00到鞍山师范学院正门集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个人体检时间详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二)》附件1。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注意:照片上不要写字)。体检费为498元,请考生携带现金。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有以下情况者不适合体检※

    ①有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

    ②近期(尤其是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周边地区。

    ③有与疑似及确诊人员接触史。

    ④近期(尤其是14天内)境外旅居史。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当天着装应便于穿脱,避免着有金属钢圈、扣子的内衣,避免着有亮片等装饰物的衣物及佩戴首饰。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考生体检前①接受体温测量,②扫健康码或提供近期电子行程证明(14天内由疫情重点地区中的低风险地区来、返鞍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③如实填写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附件2);如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色、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并签署承诺书,方可进入启动体检流程。

    3、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除必要的体检项目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勿漏检;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排队时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 m以上。严格执行“一人一诊室”。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四、考核安排

    考生考核工作将由用人单位具体安排,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按要求参加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srs.gov.cn)公布结果。对体检考核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附件1: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二)

    附件2: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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