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类)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体检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考生于体检当日早6:50到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鞍山市铁西区永发街道同兴街16号)集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类)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注意:照片上不要写字)。体检费为498元,请考生携带现金。无故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当天着装应便于穿脱,避免着有金属钢圈、扣子的内衣,避免着有亮片等装饰物的衣物及佩戴首饰。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3、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除必要的体检项目外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勿漏检;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排队时人与人间隔距离保持1 m以上。严格执行“一人一诊室”。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工作结束后,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anshan.gov.cn)公布体检结果。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附件:鞍山市千山区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类)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