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确认点)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辽宁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辽教院发〔2023〕33号)和鞍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评审工作要求,通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违法犯罪核查等相关程序,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523人取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并按要求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
特别提醒:随证书一同发放(邮寄)的还有一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收到后尽快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证书领取方式:领取方式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现场领取
请申请人于8月7日-9日到铁东区教育局人事办225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领取时须凭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并出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附件2)。委托书可打印也可手写,委托人签字处必须手写。
二、证书邮寄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网上进行邮寄预约。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按照要求输入发证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后四位(查询附件1:2023年上半年第一、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数据)等信息及邮寄地址,请在8月9日前完成二维码邮寄地址填写,我们会尽快将证书邮到您的手中。(档案号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