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公告》规定,体检环节已经结束,现进入考察阶段,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提供相关材料、查阅人事档案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现将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详见附件1)。
二、考察时间
2023年8月9日上午9:00。
三、考察地点
锦州市凌河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地址:锦州市凌河区矿山街29号洛阳小学南侧)。
四、考察需提供材料
1.《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拟录用人员考察表》,需经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村委会盖章并由考生本人签字(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
2.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生人事档案(含学历档案)。
五、考察要求
1.2023年8月4日下午14:00到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借阅人事档案的调档函(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25号,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八楼818室),调档时请各位考生与档案保管单位事先沟通好,确保档案审查不合格的顺利退回档案。
2.2023年8月9日上午9:00 上交政审材料及人事档案,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考录工作相关信息在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jzlhqzf.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随时查询。
附件:1.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考察人员名单
2.锦州市凌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拟录用人员考察表
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