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铁岭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发〔2008〕11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9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16日(含)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计划信息表”。
2.报考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参加202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且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
3.招考岗位明确要求为本市、县(市)区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含本市、县(市)区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
4.报考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一致。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或地区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6.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铁岭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ieling.gov.cn,下同)。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7:00
(一)报名。报考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名者可于2023年8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26日12:00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者取消聘用。
(三)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8月21日9:00至8月26日24:00前重新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笔试日期前一周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1.市属高校(含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卫生职业学院、铁岭市开放大学)岗位: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其中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6(不包括1:6)的比例,招聘程序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6的比例进入面试。
2.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岗位: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
3.笔试时间:2023年9月10日9:00-11:00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等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和《2023年铁岭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进行认真核对,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复审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三)面试
市属高校(含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卫生职业学院、铁岭市开放大学)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一)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一)资格及政策咨询电话:
按照报考岗位所属地区咨询各地教育局。
铁岭市直咨询电话:024-74997560
铁岭县咨询电话:024-78833215
开原市咨询电话:024-73255713
西丰县咨询电话:024-79609970/79609971
调兵山市咨询电话:024-79279529/79279530
银州区咨询电话:024-74829906
清河区咨询电话:024-72115048
(二)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市直属学校咨询电话:024-74962042
铁岭县、西丰县咨询电话:024-74962043
开原市、清河区咨询电话:024-74962013
调兵山市、银州区咨询电话:024-7496201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1:2023年铁岭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xlsx.xlsx
铁岭市教育局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