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公告》规定,2023年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递补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选
因资格审查时出现不合格人员及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岗位空缺,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有意愿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递补进入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
(二)递补进入资格审查地点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海城市站前街桥北委17号),联系电话:0412-3700789。
(三)递补进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1.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一致)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两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两份;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
2.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准时报到,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来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4.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三、其他事项
(一)递补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
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67
网站重新打印。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教育局、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1:2023年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 副本.xls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教育局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城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