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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帅4000题】311-560第四章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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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669 更新时间:2024年01月02日14:53:13 打印此页 关闭

第四章  法律

311.【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彩礼金额远远超过当地平均水平,不属于法院应该予以支持的情形。

C项:当前贾某家因发生变故,生活困难,而不是因为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不属于法院应该予以支持的情形。

D项:两人还未举行婚礼,不属于法院应该予以支持的情形。

312.【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包括缴纳罚金。罚金是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因此,选择C选项。

313.【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对于被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而需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所以在确定动物致害责任过程中需要明确“饲养的动物”的含义。对此含义的认定应主要考虑动物应为特定的人所有或占有,即为特定的人所饲养或管理,并且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具有适当程度的控制力。可以将饲养人解释为作为所有人的保有人,管理人解释为所有人以外的保有人。在认定责任主体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如下两项标准。第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动物。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动物的形式有很多,例如,让动物来工作.从动物处获得产品.从动物处获得快乐.通过转让动物获利.从动物处获得食物等。而在题干中张阿姨出于救助的心理在其生活的小区中经常投喂食物,其并非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动物。第二.对动物的决定权。对于动物的指示.使用.生存等有决定性影响,并有权支配动物和动物危险的人,通常就应当被认定是动物的保有人。在此对动物的决定权的认定,并不单纯的考虑所有权,主要应考虑动物处于何人的控制力之下。而题干中所涉及的流浪动物,虽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人饲养或管理(如定期投放食物),但人们对它的控制力较低,不能认为是“饲养的动物”。

流浪猫的特性就是无主.长期在野外生存,而张阿姨投喂行为是基于对动物的帮助行为,即使其经常投喂,亦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或占有,亦无对流浪动物的控制力。

小强被抓伤的事实确实存在,而张阿姨投喂流浪动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该行为必然会对其居住小区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故该行为亦应受法律规范的调整。流浪动物的天性决定了其会向有利于其生存的地方聚集,张阿姨投喂流浪猫,尤其是在其家门口的公共通道附近的固定投喂行为,在其生活社区的公共环境中形成了一个流浪猫获取食物的固定地点,导致了流浪猫的聚集,而流浪动物的不可控性及自然天性,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必定会给社区的公共环境带来危险。张阿姨的投喂行为既不同于对流浪猫的规范的救助行为,其自己又未采取任何措施控制相关危险的发生,故其行为是对于公众共同利益的一种不合理地干涉及影响,此危险影响与小强受伤之间存在因果联系,故张阿姨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小强才5岁,正是需要父母认真管护的年龄,父母应当承担监护不利的责任。

综上,综合考虑张阿姨投喂行为对于公共环境所产生的危害结果,及小强父母没能尽到监护责任,张阿姨负次要责任,小强父母负主要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314.【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基本原则。

第二步,《民法典》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只要交易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等第三方都不能干涉。题干中张家迫使刘家签字,违背了民法中的自愿原则。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平等原则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本题中张家和刘家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没有违背平等原则。

C项:公平原则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并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双方公平的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本题中未提到张家迫使刘家签订不公平的房屋买卖协议,没有违背公平原则。

D项:诚信原则指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当讲究信用,严守诺言,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本题中未提到欺骗或违约的情况,没有违背诚信原则。

315.【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且移动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ABD项属于动产。

316.【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典》。

第二步,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孙某病愈,此时危急情况解除,他立的口头遗嘱失去效力。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17.【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三步,由此可知,对离婚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B项: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同居生活,构成重婚,并非事实有效婚姻。

D项: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18.【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行为效力。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首饰店误将银戒指当做铂金戒指卖给了李某的行为,是一种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犯罪行为是指行为主体基于其意志自由而实施的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身体举止。  

B项:无效民事行为包括: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D项: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19.【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由行政机关出面进行调解的行为,是行政纠纷调解。为了在行政纠纷调解中更加公平合理,调解单位往往会多方了解,调查取证。乡政府的量地行为,是为了了解土地的基本情况,服务于调解。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3条规定,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缜)人民政府等调解。第4条规定,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先经过调解,若调解不成,根据不同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不一定非要走诉讼程序处理,A项错误。

C项: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应当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3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因此此项错误。

D项: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不能成为行政赔偿责任的主体。

320.【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该意见在2017年《民法总则》生效后依旧有效)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某报披露了甲的隐私,给甲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该报社虽是如实报道,但披露了甲的隐私,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C项: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该报社的报道行为并未侵犯甲的姓名权。

D项: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该报社的报道行为并未侵犯甲的身体权。

321.【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著作权。

第二步,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与著作人身权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等。综上所述,A、B、C均属著作人身权,只有D符合。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根据《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322.【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权利。

第二步,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事行为能力按年龄和精神状况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23.【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三步,乙根据甲通知的方式(款到寄书)汇款给甲,表明受约人(乙)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甲)成立合同,构成承诺。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乙不是受要约人,故乙的意思表示不是承诺。

B项: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事先有约定外,不予答复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

C项:甲的行为是要约邀请,乙的行为构成要约,不是承诺。

324.【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步,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规则原则的一种,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而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受害者是指受伤害的一方,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责任承担无关。

B项: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责任承担无关。

D项:同AB项。

325.【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步,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因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故A选项当选。无权代理的追认是权利人事后对已发生的事实及无代理权的行为的事后认可行为,只要权利人单方认可就有效,故C选项当选。放弃继承不需要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继承者单方放弃即生效,故D选项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B项: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赠与虽然是双方法律行为,但是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即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中,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单务合同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326.【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题中甲向乙购买了一只羊,钱已付,本来甲应该直接牵走羊,但甲因天黑路滑没有牵走羊,因买受人甲的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交付的,标的物灭失的风险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转移到买受人甲一方。甲将羊放在乙处,与乙形成保管合同。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乙对甲的羊进行无偿保管,甲的羊被雷电击死,乙并无重大过失,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因此,选择D选项。

327.【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可知,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知,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C项和D项: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328.【答案】B

【解析】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A项正确,甲虽然犯抢劫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但因时间为7年,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十年的标准,可以假释。

B项错误,乙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时间超过十年,不得假释。

C项正确,丙犯贪污罪,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但其罪名为贪污罪,可以假释。

D项正确,丁某犯受贿罪,虽判处无期徒刑,但可以假释。

329.【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题干中6岁的小凡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将完好无损的平板电脑带回商场,要求退还全款的权利主张符合法律依据,而商场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应全额退款。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商场做法错误。

B项:对于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且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商场以“电子产品一经使用,只换不退”的做法错误。

D项: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小凡父母当天将完好无损的平板电脑带回商场,依据法律规定,商场应全额退款,不应收取折旧费。

330.【答案】C

【解析】

A项正确,《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B项正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C项错误,死缓不是独立的刑种,属于死刑。

D项正确,适用死刑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死刑的核准、执行都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331.【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人身权。在人身权中,法人能够享有的包括名誉权、名称权、荣誉权。故本题答案为A。B项: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致身体整体的功能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C项:生命权是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独立的具体人格权。D项: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332.【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法。

第二步,本题适用关键词法,题干中“直接支配”与“支配权”相对应。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一种对世权.支配权.绝对权。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某个特定的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如甲请求乙停止对自己的诽谤行为。

B项和C项: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指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来履行义务才能实现的权利。如甲要求乙归还5000元借款。

D项:支配权是指主体有权利对客体进行直接支配和控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丙有权售卖自己的电脑。

333.【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表见代理。

第二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乙虽因辞职而丧失了代表甲公司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的权利,但餐厅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有理由相信他具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即该代理行为有效,餐厅作为善意第三人请求甲公司承担该法律后果的,甲公司应当承担,所以甲公司应该付款。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因此甲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追偿,两者并非承担连带责任。

C项:该代理行为有效,甲公司无权拒绝付款。

D项: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无自行付款的义务。

334.【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法》。

第二步,本题适用排除法。《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A项和C项符合第2项,D项符合第1项。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解题技巧:本题可以用异类选项的技巧进行解题。A项.C项和D项均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情形,而D选项是与单位相关,与其他三项不同,根据异类选项法,本题选B。

335.【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商法的调整范围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民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罚款数额发生的纠纷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纠纷,属于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我国的民法包括:民法总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等。我国的商法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证券法。

A项:两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

B项:王某与弟弟之间的继承关系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于继承法调整范围。

C项:何某与其所供职的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关系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于知识产权法调整范围。

336.【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财产继承。

第二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丙是法定继承人而非受遗赠人,所以在继承开始后,丙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的表示,则丙的行为视为接受继承。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放弃继承应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意思表示。丙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故不视为放弃继承。

C项: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丙无以上行为,故并未丧失继承权。

D项: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丙未死亡,不满足转继承的条件,故不视为转继承。

337.【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知识产权。

第二步,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按照一国法律获得的知识产权,只在本国范围内有效,要得到其他国家的保护,必须按照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或国际协定,经特定程序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利(如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不得转让.赠与和继承;而财产权利则可以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转让.赠与或依法继承。

C项: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除明确规定的不受期间限制外(如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均规定了一定的有效期(如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10年)。

D项: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因此注册商标属于知识产权范畴。

338.【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知识产权。

第二步,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B项中的甲虽然无法分辨高仿皮包的真假,也未给商标权利人造成损失,但其销售高仿包的行为属于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已侵犯商标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甲模仿某知名作家的写作风格创作小说并以该作家名字公开发表的行为,属于侵犯作家的姓名权,并没有侵犯作家的知识产权(著作权)。

C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甲开发的“A之C”游戏与“AC”商标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的商标,不构成侵犯商标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D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甲申请注册的“AC琴行”商标与某知名电脑商标不属于同种商品,不构成侵犯商标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339.【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抚养义务。

第二步,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由关键词“20岁”可知王晓年满18周岁,是成年人,父母对其并无抚养义务。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本题中王晓要求被告王军支付其大学期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无法律依据,应不予支持。

340.【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夫妻共同财产”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屋租金在民法理论上属于法定孳息,但在司法实践中,租金的获取与房屋的管理密切相关,需要夫妻双方投入一定的管理和劳务,故法院常将房屋租金认定为经营性收益。因此关于房屋租金,常以推定共同所有为原则,以认定个人财产为例外。

B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D项: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2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由此可知,对于选项中“婚姻存续期间虽未实际取得,但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41.【答案】A

【解析】

A项错误,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故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C项正确,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可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D项正确,1999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并制定征收办法。因此,《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42.【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与B项表述一致。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C项和D项:与法条条文表述不一致,因此错误。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民法典没有生效,但是题干中明确提到“依据我国民法典”,还是应该参照民法典的具体规定。此外,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其规定内容与民法典内容一致,所以选择B项没有疑问。

343.【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典》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施行后,原有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不包括《公务员法》。

因此,选择C选项。

344.【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三步,11周岁的张某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作为监护人,可以张某的法定代理人身份进行付款。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张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是张某可以独立实施的合法有效民事行为。

C项:同A项。

D项: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因此张某的父亲有责任付款。

345.【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步,方某的狗将童某咬伤,且童某及其父并不存在过错,故应由方某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童某父亲对童某被咬伤的结果不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应当承担责任。

C项: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方某没看管好狗致使其挣脱绳索.咬伤童某并非不能预见,不是意外事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童某父亲打电话的行为属于正常的社会行为,不能认定其没有履行监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

346.【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该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步,陈某有权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陈某具有在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上挖地建房的权利,合理规划下可以避免对邻居房屋的损害,不能以此为理由禁止其合法行使权利。

B项: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若陈某挖地建房的行为不当,很有可能损害邻居的房屋,并非不能预见,故不属于意外事件。

D项:陈某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不得侵害他人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347.【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

第二步,“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一般是买卖标的物的交付时间而非合同成立时间。

B项: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可见,需要运输的标的物的风险转移时间为交付第一承运人而非买受人。

D项:“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可见,风险转移给出卖人,而非买受人。

348.【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

第二步,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第三步,“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四步,国有事业单位直接支配的财产,其所有权人仍是国家,事业单位只是代为行使所有权。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C项:“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

D项:“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49.【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第三步,出租车费是救助甲所花费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受益人甲承担。乙对甲的手机没有保管义务,且对手机丢失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手机丢失的损失。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①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在本题中,乙救助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乙为管理人,甲为本人。②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③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

350.【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本案中,乙的房屋安全面临来自甲家大树带来的威胁,乙有权要求甲消除危险。紧急避险是为了防止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损害相对较小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负法律责任。乙在找寻甲无果的情况下,自行砍掉部分树枝属于民法上的紧急避险,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本案中,乙在暴风雨来临之际砍掉树枝的行为是为了防止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损害相对较小利益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负法律责任。因此,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C项:本案中,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该颗树的所有权属于甲,可见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部分不属于乙。

D项:本案中,乙在暴风雨来临之际砍掉树枝的行为是为了防止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损害相对较小利益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乙的行为不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不承担民事责任。

351.【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人资格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不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需要具备的条件。

因此,选择B选项。

352.【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察民法中民事权利的知识点,并选择与其他三项不同的选项。

第二步,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D项中公司取得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日后的开发属于行使用益物权。而其他三项都是担保物权。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小张拿祖传玉镯作为质押物向老刘借款,如果到期小张未还钱取镯,老刘有权变卖玉镯获得赔偿,质押权属于担保物权。

C项:“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选项中李女士修车后不支付修车费,是债务不履行的体现,因此,店老板有权留置李女士的电动车,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

D项: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

353.【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中的共同责任,并选择错误项。

第二步,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学理上共同责任又分为三种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C项,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甲饲养的羊造成乙的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乙不管不问,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一定责任。甲.乙并未共同实施违法行为,无需承担共同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项:《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项: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354.【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并选择正确项。

第二步,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所以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A项中,甲公司暂定不向乙公司供货,不构成违约。

B项: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B选项中,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先提供担保再交货,所以B项先付款再交货说法错误。

D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如果未恢复履行能力并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甲公司可以自行解除。D项说法中,“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动解除”的说法错误。

355.【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中的著作权,并选择正确项。

第二步,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C项: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D项: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56.【答案】B

【解析】

本题属于民法题目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因此,选B选项。

357.【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民法常识题目。

A项,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代理权而进行的代理。父母代理未成年的子女参加经济活动,就属于法定代理。故A正确,当选。

B项,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权进行的代理。不符合题意,排除。

C项,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法院或指定单位的指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通常适用于两种情况:(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又没有法定代理人的;(2)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为代理人。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在委托代理中,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两种。不符合题意,排除。因此,选择A选项。

358.【答案】C

【解析】

本题属于民法题目。

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A项,工程设计符合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故正确,排除。

B项,地图符合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故正确,排除。

C项,第五条规定,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所以历法不能取得著作权。故错误,当选。

D项,口头作品符合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故正确,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359.【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中第一部分第三项明确表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规范纳入民法之中。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民法典编纂过程不仅庞大,且十分复杂。民法典的内容并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在单行法基础上的修正完善,根据时代的发展增添了一些新的制度安排。因此,并非实现了颠覆性突破。B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第一章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而《民法典》是2020年5月颁布,2021年1月1日实施。所以《民法典》并不是首次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列为民事活动基本原则。C项错误。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知识产权和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并未在民法典内独立成编。D项错误。

360.【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规定,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根据这个法条可知,500块银圆是王建林的所有物,其本人去世,由他的继承人继承银圆。《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本题出题不严谨,未提及王天民父亲的生死,根据出题人的意思,如果不默认王天民的父亲已经去世,那么本题将没有答案,因此根据题意默认王天民的父亲已去世,王天民作为孙子可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题中的银元并非无主财产,故不构成先占。

C项:王天民有权单独继承银圆,不需要与张明平分。

D项:无主财产是指所有人不明或者没有所有人的财产,如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遗失物等。《民法总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题中银元的所有人明确,不是无主财产,不应归国家所有。

361.【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这个法条可知,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诉讼时效会依照法律规定中断。

因此,选择C选项。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因此,按照最新《民法总则》规定,不影响本题答案。

【拓展】

A项:《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这个法条可知,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也可能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

B项:《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根据这个法条可知,案件有可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并非受诉法院必须对本案作出判决。另外根据第123条规定,受诉人民法院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亦可知受诉法院并非必须作出判决。

D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这个法条可知,法院受诉后,宣判前,原告可以撤诉。

362.【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专利。

第二步,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甲.乙公司共同完成发明且无事先约定,专利权属于甲.乙两公司共有。

因此,选择C选项。

363.【答案】B

【解析】

A项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B项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C项正确,协助他人实施违法行为也应以其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共同构成行政行为。

D项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364.【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

第二步,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标的物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即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C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D项:合同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使合同关系终止。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65.【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方仅对因“未及时抢修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对“断电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因此,供电方有事先通知的义务。

C项: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因此,供电方有安全供电的义务。

D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因此,供电方有及时抢修的义务。

366.【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乙用笔在甲的照片上乱画,是对甲的肖像权的侵犯。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A项: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C项: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乙在甲的照片上乱画的行为没有造成甲的名誉受损,没有侵犯甲的名誉权。

D项: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367.【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

第二步,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②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A项: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能独立订立合同。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项:民事行为能力但不具备从事某种民事活动应当具备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能从事相应的民事活动,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超出其年龄.智力水平的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C项: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68.【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姻亲关系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姻亲关系是指以婚姻关系为媒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都属于姻亲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C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收养关系,并非姻亲关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甲是乙的表姐的配偶,属于血亲的配偶,甲与乙之间是姻亲关系。

B项:甲是乙的配偶的母亲,属于配偶的血亲,甲与乙之间是姻亲关系。

D项:甲是乙的配偶的弟弟或哥哥的配偶,即甲与乙之间是两兄弟的妻子之间的关系,甲与乙之间是姻亲关系。

369.【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根据这个法条可知,邻居搭盖房屋影响自家采光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根据这个法条可知,劳动纠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纠纷,原告应该是劳动者,而非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务合同纠纷,不能向法院起诉。

C项:单位诉讼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人向法院起诉,故丙某无资格向法院起诉外来车辆非法占用本单位停车位。

D项:编辑部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不能向法院起诉丁某盗版侵权行为,应由该报社提起诉讼。

370.【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

第二步,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买受人均为按份共有人,由出售人按自愿原则决定售卖对象。甲.丙均为按份共有人,由乙自愿决定卖给甲或丙。

因此,选择D选项。

371.【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故本题答案为D。

372.【答案】A

【解析】

A项正确,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中,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虽然不对某一具体事件或特定人作出具体处理,但一切具体事件和特定人的行为合乎抽象规范的,均在其适用范围以内。

B项错误,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不符合题意。

C项错误,强制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和配合。不符合题意。

D项错误,法定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依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不符合题意。

373.【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租赁合同。

第二步,根据题干可知,房东老张与小赵之间形成房屋租赁关系。经老张同意,小赵将房屋转租给小刘。老张是出租人,小赵是承租人,小刘为第三人。《合同法》第224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根据这个法条可知,小刘在租住期间致使房屋毁损,承租人小赵应当向出租人老张承担赔偿损失。因小刘也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并且是小刘的行为导致房屋损毁,故小赵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后,可以向小刘追偿。

因此,选择B选项。

374.【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著作权。

第二步,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适用本法。法院的判决书是司法性质文件,不受保护。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B项:符合上述第(三)项规定。

C项:符合上述第(七)项规定。

D项:符合上述第(八)项规定。

375.【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晓辉捏造事实妄加评论属于诽谤,使用“死狗”等言语是对村干部的侮辱,侵害了村委会主任的名誉权。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未经允许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题干中晓辉并非是以营利为目的。

C项: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题干中晓辉捏造事实,不属于公开他人隐私。

D项:身份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如亲权.荣誉权.婚姻自由权等。题干中并不涉及。

376.【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知识产权。

第二步,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377.【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该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因此,鱼塘转包只需报村委会备案,不须经村委会同意。

B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5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C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378.【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第二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国家版权局是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活动的组织,如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

B项: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C项: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79.【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会导致要约失效: 1.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在本案中李某当日回复要求延期付款视为对原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已成立新要约,8月3日李某再次发的传真又变更了之前的要约内容,视为新要约。而两次要约均未承诺,合同不成立。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380.【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不当得利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构成要件:①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②他方受有损失;③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赵某送周某化妆品是依据二人的约定,属于合同之债,并非不当得利。赵某由于认知错误(即误解)而送给周某化妆品,根据《民法总则》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李某借用王某的单反相机,并未取得相机的所有权,其将相机出租给刘某并收取租金的行为,自己获益,王某受到损失,两者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依据。满足四个构成要件,构成不当得利。

B项:张某多收取的40元零钱,自己获益,并使便利店遭受损失,两者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依据。满足四个构成要件,构成不当得利。

C项:根据《刑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严某收取纪某打点费的行为本身触犯了我国刑法,因此不存在法律依据。严某获得利益,纪某受到损失,两者有因果关系。满足四个构成要件,构成不当得利。

381.【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知,侵犯公民肖像权需满足未经本人同意和以营利为目的两个条件。影楼未经张小姐同意,将其个人写真印制在宣传册上的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符合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杨某将小赵照片印制在寻亲广告上的行为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

B项:学校将小王获奖照片张贴在宣传窗内的行为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

C项:报社将省委书记视察民情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的行为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

382.【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C项属于运输合同,承运人具有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安全的义务。乙身为承运人,因车速过快而发生车祸.致甲受伤,并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故甲可以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A项中的甲乙为好意施惠关系,并未产生合同关系,因此不产生违约责任。

B项:甲乙之间的协议约定的是身份关系,涉及民法上的“法外空间”,约定无效,不属于民法意义上的合同,因此不存在违约责任。

D项:甲乙为好意施惠关系,并未产生合同关系,因此不产生违约责任。

383.【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制度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C项:《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D项:《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384.【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第2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本案中,小张患有精神病,配偶小刘是其第一顺位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本案中,小刘是原告,小张是被告,两者处于对抗性的诉讼地位,一方不能担任另一方的诉讼代理人,故对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小张,应由其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即父母担任诉讼代理人。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法律赋予公民以婚姻自主权,由公民自主决定婚姻问题,诉讼代理人不能对是否同意离婚作出意思表示。本案中,是否离婚只能由法院根据婚姻状况及感情破裂程度,作出相应判决。

C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所以法院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判决。

D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民事活动,其作出的意思表示无效。所以小张与小刘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

385.【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常识。 

第二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甲对乙说,如果乙考上研究生就把自己的劳力士手表赠与给乙,此处“如果乙考上研究生”是一个条件,而“赠与给乙”是一个赠与合同行为,成立民事法律关系,属于附条件的赠与。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甲乙约定,甲搭乘乙的车上班,这是一个典型的好意施惠行为。 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好意施惠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况且此好意施惠关系并没有最终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不成立。

B项:甲看见乙在扶梯上摔倒, 上前去救,只是一个出于本能的帮助,而且最终乙仍被夹伤,甲并没有实际帮上忙,也不成立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不成立。

C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欠乙五万元赌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不成立。

386.【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

第二步,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题干中张某与李某是邻居,院落相邻,属于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张某自己家种的梧桐树会妨碍相邻方李某的正常生活,涉及的法律关系为相邻关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人格关系主要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等,身份关系主要包括荣誉权.监护权.配偶权等。本题不涉及人身关系。

B项:债权债务关系指一方当事人得向他方当事人请求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本题不涉及债权债务关系。

D项: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张某家的梧桐树妨碍李某的事项不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关系。

387.【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胡某饲养的鱼因发生自然灾害而游入杨某的蟹塘,杨某构成不当得利。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该受让人受让物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杨某属于不当得利,而非善意取得。A项错误。

C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题干中,胡某和杨某的纠纷是由村干部调解,而非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C项错误。

D项:公平责任原则属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题干中胡某与杨某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不当得利之债,并非侵权行为之债。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D项错误。

388.【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侵权责任。

第二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徐某手臂骨折,损害后果已形成,且是由李某扑倒小偷丙时直接造成,二人对此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李某还击小偷甲的棒打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B项: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小偷乙逃跑的行为,不是李某造成的,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D项: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在自家果园设置捕兽陷阱,客观上不是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主观上不是为了防止小偷等人的行为,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389.【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题干中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告知某装修公司,是为了非法传输他人信息,使苏某信息被泄露。B项错误。A.C.D三项中,物业公司将苏某电话告知他人,是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维护业主利益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因此,选择B选项。

390.【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C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D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391.【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步,《刑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D项中,丁是国家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泄露国家秘密,应当适用中国刑法。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外国公民甲在本国抢劫并杀害中国公民,即使发生在外国,按照我国刑法最低刑理应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B项:《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因此,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除刑法第11条规定的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其他外国人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即使公民乙本国法律承认持有大麻合法,其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也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C项:《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我国公民丙犯了严重的杀人罪,即使发生在外国,也应当适用中国刑法予以追究。

392.【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第三步,由此可知,王某在明知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仍大量进货销售,销售金额达80万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属于过失犯罪,但王某主观上属于故意,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C项:王某并不构成失火罪,无需择一重罪处罚。

D项:过失伤人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受伤的行为。该罪属于过失犯罪,但王某主观上属于故意,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393.【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B项正确,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赵某明知会有人偷柑橘并被电伤,虽然其主观上对伤人结果的发生不是积极追求而是放任,但对结果的发生也并不反对,因而属于间接故意。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赵某的主观目的是防止柑橘被偷而不是为了伤人,因而其主观心态不是直接故意。

C项:过于自信的过失,又称“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赵某对拉电网会电伤人这一结果的心理状态是放任,其知道会有人来偷柑橘并且可能会触电,因而不是轻信不会有人偷柑橘而触电。

D项:疏忽大意的过失,又称“无认识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赵某明知私拉电网会导致他人危害的结果发生,不属于过失犯罪。

394.【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锁定题干关键信息“造成现实侵害事实和现实危险状态”。A项中小李将对方打成轻伤,说明已经对对方造成现实侵害事实,构成危害后果,自首不代表该危害后果不存在。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安检时,水果刀被没收,说明携带水果刀没有造成任何现实侵害事实和危险状态,所以该行为没有构成危害后果。

C项:刘某偷邻居汽车使用,虽没有对汽车造成损坏,但侵犯了邻居对汽车的所有权,有现实的侵害事实,已经造成危害后果,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D项:活禽市场老板虽不配合检疫检查,但未造成疫病传播,没有造成现实侵害事实和危险状态,没有危害后果。

395.【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二步,《刑法》第5条规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刑法》的基本原则除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还包括:①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规定,罪刑法定原则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②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刑法》第4条规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96.【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指刑法罪名。

第二步,故意杀人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张某基于杀人故意,将婴儿扔入湖中,足以致婴儿死亡,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过失杀人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张某主观上存在故意,不构成过失犯罪。

C项:遗弃罪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是放任不管的不作为犯罪。本题中,张某将婴儿扔入湖中,是积极的杀人行为,不构成遗弃罪。

D项:虐待罪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张某实施的是剥夺他人的生命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并非虐待罪。

397.【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治安处罚方式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罚金.拘役和剥夺政治权利属于刑法处罚的方式。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属《刑法》规定的附加刑。

C项: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属《刑法》规定的主刑。

D项: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属《刑法》规定的附加刑。

398.【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中的罪名。

第二步,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李军在盗窃过程中,出于畏惧心理而主动丢弃钥匙,停止了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李军在犯罪过程中停止,已经开始着手,而犯罪预备是在着手之前。另外,他是出于畏惧心理而主动停止犯罪,不构成犯罪预备。

B项: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全部要素。李军丢弃钥匙,窃取现金未成功,不构成盗窃罪的既遂。

D项: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李军并非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的犯罪,不构成犯罪未遂。

399.【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以下权利: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③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④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D项:剥夺政治权利只是剥夺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而不是剥夺担任所有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400.【答案】AB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盗窃罪的认定。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王某窃得他人信用卡后消费6000元,构成盗窃罪,A选项当选。

第三步,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平和的手段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售货员不注意,将大衣穿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售货员不注意,将首饰调包的行为亦构成盗窃罪,BC选项当选。

第四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D选项当选。因此,选择ABCD选项。

401.【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腐败本质上是权力的滥用,即拿权力作交易,侵吞公私财物,特指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

第三步,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的一项罪名,不是腐败犯罪的表现。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权钱交易犯罪,即利用自己或他人的权力以及便利条件已经利益交易的犯罪,如受贿罪,属于腐败犯罪。C项:滥用职权犯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如滥用职权罪,属于腐败犯罪。D项:以权谋私犯罪,即利用自己或他人的权力以及便利条件谋取私利的犯罪,如贪污罪,属于腐败犯罪。

402.【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步,《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可知刑法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

第三步,《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可知刑法应遵循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第四步,《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可知刑法应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C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诉讼的基本原则。

403.【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绑架罪处罚。

第三步,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刑法》(2006年)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04.【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2006年)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本质是在两个合法权益相冲突的紧急状态下,法律允许为了保全较大的权益而牺牲较小的权益。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所以对防卫过当不能定防卫过当罪,而是以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处理。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项: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具有防卫意图,所以不可能是直接故意。D项:事后防卫是指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进行的“防卫”。因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所以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构成防卫过当。其行为符合具体的犯罪构成的,按犯罪处理。

405.【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步,甲在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之后,虽然欲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但实际上是由行为人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即医院的救治而未得逞,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既遂犯一般指犯罪的既遂,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甲想杀死不忠男友乙,但其乙被家人所救,没有完成犯罪目的,所以不属于既遂犯,应属于犯罪未遂。B项:《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甲属于犯罪未遂,不是预备犯,不能免除处罚。D项:《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中止,不能免除处罚。

406.【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有财物的,是贪污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C项: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D项:根据《刑法》第397条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407.【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我国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高利贷本身属于民法问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邮政法》第71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8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应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另,对于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快件的行为人,应根据《刑法》第25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有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B项:《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另,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所以B项做法有可能负刑事责任。

C项: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C项做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408.【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的罪名。

第二步,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它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王某打晕李某,对李某存在故意伤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趁李某不省人事之际拿走其财物并非法占有,是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张某构成盗窃罪,不是没有犯罪。

C项:《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罪是指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抢劫罪定罪处罚。本题张某不符合抢夺罪的特征。

D项: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王某和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409.【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中的罪名。

第二步,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甲某趁乙某不注意骑上摩托车就跑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平和”的手段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不是“公然夺取”,不存在对物暴力,属于盗窃行为。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麻醉.催眠等),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行为中包含着对物暴力和对人暴力,甲某将摩托车骑走的行为不是暴力行为。因此,甲某不构成抢劫罪。

C项:《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罪是指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的客观方面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1)乘人不备而夺取;(2)在他人来不及夺回时(不问是否乘人不备)而夺取;(3)制造他人不能夺回的机会而夺取。由此可见,“乘人不备”而夺取财物只是抢夺罪中的一种最常见的表现形式,但并不意味它是抢夺罪的唯一表现形式,也不意味它是抢夺罪的必要客观构成要件。不管是哪种表现形式,甲某都不符合抢夺罪的特征。

D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甲某骑走摩托车系故意,且甲某的行为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也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因此,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410.【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刘某在醉酒后将服务员捅死,该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没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规定,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应负刑事责任;  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11.【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第三步,甲明知丙误食毒药的后果却放任丙食用了带有毒药的饭菜并未上前阻止,应属于间接故意。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题干中并未体现甲认为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产生。

B项: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而使得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题干中甲是事前知情,并非没有预见。

D项: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题干中甲意图杀死乙,并无直接致丙死亡的故意。

412.【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2006年)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三步,题目中犯罪人已经王某昏迷倒地,说明不法侵害已经停止而不是正在进行中,不满足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不构成正当防卫。张某仍猛刺王某心脏的行为具有杀死王某的故意,从而造成王某死亡的结果,应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张某猛刺王某心脏时,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其行为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构成正当防卫。

B项: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张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仍然实施该行为,不属于意外事件,构成故意犯罪。

C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张某猛刺王某心脏时,不法侵害行为已结束,不属于正当防卫行为,更不构成防卫过当。

413.【答案】D

【解析】

A选项的说法错误:《刑法》第28条规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胁从犯并非“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只是受“胁迫”而态度消极地实施犯罪行为,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B选项的说法错误:寻找卖淫女.联系嫖客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介绍卖淫罪

C选项的说法错误:《刑法》第382条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甲利用管理国有财务的便利唆使他人窃取公款并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但共同犯罪要求共同故意,乙对其潜入财务室窃取公款的行为所持的是盗窃的故意,应认定为盗窃罪

D选项的说法正确: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丁作为利用办理业务之便与戊串通,恶意制造保险事故将理赔款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贪污罪,戊与乙通谋共同实行了贪污的行为,符合《刑法》382条对贪污罪共犯的规定

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拓展】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都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对于犯罪的性质和结果有共同的认识

《刑法》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对于行为人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属于不可抗力,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了协助组织卖淫罪,所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构成独立的犯罪,不以组织卖淫罪的共犯论处

414.【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2009年)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步,30岁的赵某醉酒驾车撞死路人,构成犯罪。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的抢劫,张某奋起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B项:《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王某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而不得已侵害路人的财产权,构成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

C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危害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刘某13岁盗窃不负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

415.【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综合考查了刑法.宪法和合同法。

第二步,《刑法》(2009年)第393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行贿罪应对单位和直接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都进行处罚。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肖某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C项: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享有选举权满足三个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剥夺了政治权利,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应具有选举权。

D项:根据《合同法》第188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故该公司不能撤销捐赠。

416.【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是《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这是《刑法》对危险驾驶罪的规定。

417.【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B项中乙把甲推倒意味着甲对乙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此时乙将甲扎死构成故意杀人罪,要承担责任。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甲带侄子游玩,因先行行为需要对侄子的安全负责,但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属于免责情形,因此甲无需担责。

B项: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侵害人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是犯罪。即正当防卫需要有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C项:甲倒地是为了讹诈乙,与乙无因果关系,因此乙无需担责。

D项:丙殴打甲表明其有伤害对方之意,与甲乙厮打没有关系,乙无需为丙的伤害行为担责。

418.【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中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二步,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B项中,李某不满十六周岁,对过失致人伤残不负刑事责任。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A项:十四周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年龄,贩毒属于八种行为之一,应负刑事责任。

C项:二十周岁属于完全有刑事责任年龄,醉酒打人致重伤,故意伤害负刑事责任。

D项:《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前提是需要负刑事责任。

419.【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刑法题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四)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因此,选择D选项。

420.【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并选择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1.2.3……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所以A项说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所以甲乙丙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项: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1.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2.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所以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项: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套现.取现的。

421.【答案】C

【解析】

本题属于刑法题目。

A项,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B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C项,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D项,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题干中乙因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致使甲右眼失明,不涉及损害另一较小一方的合法利益,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

因此,选择C选项。

422.【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第196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根据两高出台办理盗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10000元满足起刑点。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296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263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甲持械抗拒抓捕应以抢劫罪论处。

C项:根据《刑法》第270条第2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侵占罪)处罚。且50000元满足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所以丙构成侵占罪。

D项: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且50000元满足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因此丁构成职务侵占罪。

423.【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套路贷”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故该项中“追债时一般不会采用仲裁.诉讼方式”表述错误。

B项:根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套路贷”与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会在签订.履行借贷协议过程中实施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行为。故套路贷与普通民间借贷有本质区别。并非民间借贷中超过36%的即属于“套路贷”。

D项:根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实施“套路贷”过程中,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多种手段并用,构成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多种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区分不同情况,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处。故刑法设置中并没有有专门针对“套路贷”的罪名,一般是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其他情况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所触犯的具体罪名来定罪。

424.【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第198条第1款第5项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构成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投保人为了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实行数罪并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本案应数罪并罚而不只是定故意杀人罪一罪。

B项: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C项: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对于牵连犯,需要依照刑法条文的具体规定处理。

425.【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已满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14周岁。

因此,选择A选项。

426.【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题中甲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法规,所以对乙的死亡不存在过错,属于意外事件,但是不存在过错和不存在因果关系是不同的概念,甲的驾驶行为引起乙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A选项认为他们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甲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缺乏犯罪构成客观方面中的行为要件。

C项: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甲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乙的死亡既不存在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属于意外事件。

D项:罪过即犯罪主观心态,包括故意和过失,甲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对乙的死亡既不存在故意也不存在过失。

427.【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金融诈骗。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4项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属于信用卡诈骗罪。我国刑法第3章第5节规定的“金融诈骗罪”共包括8个具体罪名: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题干中“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属于金融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诈骗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7条第2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是倒卖车票.船票罪,属于刑法第3章第8节规定的扰乱市场秩序罪。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5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属于刑法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罪。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7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于刑法第3章第6节规定的危害税收征管罪。

428.【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乙某向网游玩家出售虚拟货币,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其所得属合法利益。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玩家账号下的游戏装备属于个人私有财产,甲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涉嫌触犯刑法。

C项:网游公司擅自清空客户的账号积分的行为构成违约,丙某对此享有诉权。

D项:虚拟货币是一种商品,是法律意义上的物,受法律保护,丁某虚拟货币丢失可向法院主张追回。

429.【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基本原则。

第二步,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对法律没有规定的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应该不定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习惯法是依据某种社会习惯形成的,在国家制定法之外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规范总和。我国一些法律条文中吸收了社会习惯,但我国刑法不使用习惯判案。

C项:罪刑法定中的“法”仅指刑法,只有刑法才能够规定犯罪和相应的刑罚处罚,对刑法没有规定的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应该不定罪。

D项:判例法是指法院先前的某一判决具有法律的效力,从而成为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我国不采用判例法。

430.【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知,不满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B项中,丙12岁,不满14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A项中甲乙二人均年满20周岁,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C项: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丁6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收红包行为应由父母代理。但其母仅起代理作用,红包的所有权依然归丁所有。

D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此可知,D项中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如要继续接受教育,应视为对其未来道路自主选择的行为,其父母不具有继续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431.【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这个法条可知,若甲公司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只能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的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这个法条可知,甲公司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且将公司财产陆续转移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B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根据这个法条可知,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财产权利,乙公司有权向司法机关控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项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这个法条可知,该题中甲公司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属于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D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根据这个法条可知,在本案中人民法院可通过纳入失信名单.媒体公布等手段追究甲公司的责任。

432.【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刑法》第33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34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属于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刑法》第133条之1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王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可以并处罚金。

B项:《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即罚金数额的主要决定因素为犯罪情节。

C项:《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判处罚金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

433.【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周某已满18周岁,持刀抢劫,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影响林某量刑的情节有“受人胁迫”“盗窃400元”。《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若林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入罪金额起点为一千元以上。林某首次盗窃400元,达不到入罪金额,不构成盗窃罪。因此林某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

C项:《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王某精神病发作打伤人,不负刑事责任。

D项:张某涉及的是债务纠纷,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与刑法无关。

434.【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步,《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甲刺死乙时是在中国的客轮上,应当适用中国刑法。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①属地主义管辖原则:《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②属人主义管辖原则:《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435.【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刑法》第16条规定,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题干关键词“不想”表明甲在跳入屋内时并不知道小孩的存在,对小孩造成的损害既不存在故意也不存在过失。所以是甲的行为性质是意外事件。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该罪在主观方面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题意所述内容并不存在任何过失心态。

B项:防卫过当是指针对不法侵害人采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题干中小孩并非不法侵害人。

C项:《刑法》第21条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甲跳窗逃跑是一种选择,但不是不得已的唯一选择。

436.【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第2项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处拘役,并处罚金。由此可见,某歌星酒后驾车可以被判拘役,并作罚金处理。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该男子虽然有盗窃行为,但是其作为自然人享有名誉权,A项中将该男子挂牌游街示众的行为,损害了该男子的名誉权,并且村巡逻员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并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利。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所以,区政府管委会不得干涉区法院判案。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由此可见,劳动模范犯有贪污罪,不能因为其是劳动模范就减轻处罚,而应当与其他公民一样平等地适用法律。

437.【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危机信息应在规定的时间传递到规定的部门,如在某一环节受阻后,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步,如果危机信息是国家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工作导致的,会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罪。如果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则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①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②无国家财产损失罪这一罪名。③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④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⑤无行政过失罪这一罪名。⑥无特大责任事故罪。

438.【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依据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诈骗罪的行为结构分为如下几个步骤: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了错误认识——对方因为错误认识自愿的处分财产——行为人成功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选项D中,李某非法获利5000元过程中,被害人并没有因为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具体而言被害人扫码开车时的主观心态是想把自己的财物转移到共享单车公司的账户,而不是李某的个人账户。从这个角度来说,被害人并没有因为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不满足诈骗罪的行为结构,所以不是诈骗罪。此行为应理解为盗窃罪,行为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偷换二维码的手段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D选项错误,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赵某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主观上有盗窃的故意,因此构成盗窃罪。A项正确。

B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规定,“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钱某酒后实施犯罪行为客观上砸坏了多辆共享单车,主观上具有寻求刺激的故意,因此构成寻衅滋事罪。B项正确。

C项:孙某客观上实施将共享单车解锁又砸坏的行为,主观上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因此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指出的是,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一个区分标准是主观故意的不同: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故意损害财物罪是以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为目的。本题中孙某的主观故意为“砸坏”,客观上也实施了砸车行为,因此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C项正确。

439.【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吸收原则是刑法学术语,量刑时数罪并罚的原则之一,是指在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一种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中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这种原则对死刑.无期徒刑比较适宜,死刑.无期徒刑吸收比它更轻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附加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

440.【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根据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这是刑法的保护管辖原则。

因此,选择B选项。

441.【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我国根本政治制度。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同时也是我国的政体。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宪法》第1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是我国的国体。

B项:根据《宪法》第1条第2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D项: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就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制度。

442.【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宪法》第11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政协并不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C项:《立法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因此,县人民政府不能制定地方行政规章。

D项: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主要有: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443.【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选择B选项。

444.【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权力机关。

第二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B项:人民政府是我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通称,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C项: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445.【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①人民主权原则:宪法确认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

②基本人权原则: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体现了对人权保障更加重视。

③法治原则:1999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确立法治原则。

④权力制约原则:我国立法.司法.行政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446.【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81条规定,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国务院总理,是国务院的最高领导人,是政府首脑,国家政务上的最高负责人。

C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首长,是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之一。

D项:外交部长,是外交部总负责人,负责外交部日常办公和行政管理。

447.【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的国体与政体。

第二步,国体是指国家的性质,亦称国家的阶级本质。具体的说,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资本主义国家的国体是资产阶级专政。政体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的宏观架构,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形式组织自己的政权。总统制、议会制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不是国体。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国体和政体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B项:根据《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由此可见,中国的国体为人民民主专政。

C项:根据《宪法》第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可见,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448.【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全国人大的职权。

第二步,《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ACD分别属于第13.14和8项。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B项:《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宪法》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由此可知,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不恰当的决定是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权力,而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449.【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步,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D项: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资本主义国家强调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但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强调权力的相互制约。

450.【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中的国家机构性质。

第二步,《宪法》第1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立法机关。

B项:在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执法机关。

C项:在我国,人民法院的性质是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是法律监督机关,可以统称为司法机关。

451.【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

第二步,《宪法》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军事相关的职权包括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C项:《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有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D项:国防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基本职能是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工作,但并无实际军事指挥权。

452.【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工作属于国务院的职权,故B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范围。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C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D项: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

453.【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③:妇女联合会是社会群众团体。

④:《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454.【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人大代表与社会居民面对面,使得居民更有机会直接将意见反映给人大代表,体现了民意表达渠道的拓宽,②符合题意;人大代表应该履行宪法赋予其法定义务,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故③符合题意。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题干①: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题干中没有体现公民政治权利的扩大。题干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已经形成。

455.【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既不是代表的任务,也不是委员的任务。A项说法不正确。

第三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人民代表参与国家法律的制定。政协职能的实现主要通过委员的建言献策,对国家重大事务的协商。B项说法正确。

第四步,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不是最高国家监督机关。C项说法不正确。

第五步,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国家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上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国家管理制度。国家管理制度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经过法定程序产生。D项说法不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456.【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的宪法。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宪法与普通法律没有法律效力上的区别,仅有法律内容上的差异。比如:英国.以色列.沙特阿拉伯属于不成文宪法的国家。

C项:宪法的核心在于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故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国家机关行为的约束,并非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项:宪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解题技巧:本题D选项还可以用一个应试技巧排除,语气太绝对的选项一般都不正确。

457.【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即只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才受法律保护。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征用,并不是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解题技巧:语气太绝对的选项一般是错的:A选项“任何人不得剥夺”说法过于绝对,当选。建议考生在做题时,多加注意带有“任何人”“所有”等的绝对语气词的选项。

458.【答案】D

【解析】

《宪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459.【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二步,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第33条增加1款,作为第3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3款相应地改为第4款。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55条第2款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所以只有劳动权和受教育权既是公民基本权利又是公民基本义务,服兵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不是基本权利。

B项:《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根据《宪法》规定,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而非全体公民。

C项:《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选项中“未丧失劳动能力”的表述错误。

460.【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我国基层人民政府。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95条第1款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故我国行政级别划分为中央.省.市.县.乡,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人民政府。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街道办事处是由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其性质是派出机关,并非一级政府。有人大的才能称为一级政府。

C项: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非一级人民政府。

D项:社区委员会,即居民委员会,是由居民选举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非一级人民政府。

461.【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宪法》第89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和B项:《宪法》第5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D项:国务院各部委是国务院的组成机构,《宪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462.【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步,《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C项:《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D项:《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463.【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主党派相关内容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侨联”是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的简称,是由全国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不属于民主党派。侨联的基本职能是“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我国共有八个民主党派,分别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国民主同盟(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农工党).中国致公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

B项:民革是由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分子创建.具有政治联盟特点.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

C项:台盟是由居住在中国大陆的台湾籍人士中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

D项:民盟是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中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

464.【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小明在图书馆内大声说话的行为显然影响了图书馆的阅读环境,损害了其他读者的利益。因此,小明的说法是错误的。另外,公民的自由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世界上也没有完全的“绝对”的自由,只存在“相对”的自由。②④评价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具有言论自由。但这种自由是一种相对的自由。

③“未经他人允许,公民不得擅自行使职权。”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公民只要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就可以自行行使权利。

465.【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宪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C项:《宪法》第61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D项:《宪法》第64条第2款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466.【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A项正确。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依法服兵役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故B项错误。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故C项错误。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故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467.【答案】B

【解析】

新修改后的《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故本题答案为B。

468.【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治保会”是村委会下设的治安保卫组织,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B项: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组织,包括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C项:事业单位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科教文卫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包括公立医院.学校等。

469.【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内容。

第二步,《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这两个法条可知,劳动和受教育两者都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根据这个法条,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项:《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但是有合法理由的除外,比如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对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根据这个法条,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可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D项:《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根据这个法条可知,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的自由属于文化自由而非政治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470.【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按照一定规则也可以制定地发性法规。乡镇人民政府不具有立法权,所以乡镇人民政府不属于国家立法机关。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所以权力机关指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乡镇政府不属于权力机关。

D项:国家司法机关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以乡镇政府不属于司法机关。

471.【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一百条:“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性法规只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力,所以是报全人常备案,并不是批准。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A项.B项.D项表述正确。

472.【答案】B

【解析】

公有制主体地位还表现在自然资源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属集体所有。选择B。

473.【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并非普通人士。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民主党派,指在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它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业界组织的人民团体,民间的对内对外商会,各级工商联的全国性组织。它是中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成单位之一,不属于民主党派。

B项:参政党是指在中国,除了中国共产党之外的民主党派。这些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在野党,是指政党政治国家内未执政的政党,和执政党是互斥的集合,通常也称反对党。特别是在民主国家中,主要在野党常以执政预备军的身份提出和执政党竞争的政策,是多党制国家的产物。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

D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首先提出的,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它规定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方针。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

474.【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宣誓制度中的宣誓人员范围。

第二步,通过对比选项,发现其中三个选项的末尾都是“国家工作人员”。C选项的末尾是“工作人员”,与其他不同。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2015年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中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A项:关键词是“人民政府”。B项:关键词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D项:关键词是“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

475.【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我国宪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宪法中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而追查刑事犯罪时,只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有权力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审判机关无权对通信进行检查。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我国现行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法律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B项: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坚持普遍与特殊相结合的原则,一般地方有地方制度,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有特殊制度。D项:我国有四大政治制度,一个根本三个基本:其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这些都是我国的民主形式。

476.【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此题考查宪法中的非公制经济内容,并选择正确项。

第二步,①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一条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条文。②2004年宪法修正案“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③1999年3月,中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④1982年宪法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因此,选择C选项。

477.【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步,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第36条宪法第1条第2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1.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2.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4.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5.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6.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B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C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478.【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及有关法律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监察法》第22条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B项:《立法法》第72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D项: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属于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宪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479.【答案】D

【解析】

制宪指的是新生阶级力量夺取政权上升为统治阶级后创造第一部宪法的活动,此后只要国家政权的性质没有改变,宪法的内容一般也不会发生根本改变,原则上就不存在重新制定宪法的问题,而只是对原来的宪法进行修改,A项说法错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内容,B项说法错误;在我国,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修正案的公布机关。但是,数次修宪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公布修正案的宪法惯例,即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宪法修正案,C项说法错误;修宪权由制宪权派生,行使修宪权时应严格地受制宪权的约束,不得违背制宪权的基本精神与原则,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480.【答案】C

【解析】

《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水流属于国家所有,答案为C。

481.【答案】D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亦对此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具体程序。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根据各方面的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故本题答案为D。

482.【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宪法》第11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①个体经济,是在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私有制经济;②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所有制形式;③外资经济,是我国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吸引外资建立起来的所有制形式。它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境外资本部分,以及外商独资企业。

483.【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由此可知,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并非所有权。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B项和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1.2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484.【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这个法条可知,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不是各级人民政府。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79条第2款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这个法条可知,A项说法正确。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8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这个法条可知,C项说法正确。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根据这个法条可知,D项说法正确。

485.【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二步,《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故延边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不可以制定自治条例。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宪法》第116条规定,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B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25条规定,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应当有朝鲜族公民担任院长.检察长或者副院长.副检察长。故延边自治州法院院长并不是必须由朝鲜族人担任。

D项:《宪法》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故延边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副州长并不是必须由朝鲜族人担任。

486.【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宪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所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制是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相结合,以地域代表制为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①地域代表制是以地域划分为基础的选举制度,凡住在同一地区的选民对于该地区代表均有选举权。②职业代表制是以职业团体为选举单位,按职业系统投票选举的一种选举制度。

487.【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根据《宪法》序言规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范围内,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488.【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二步,《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由此可知,法院无权对当事人信件进行拆检。

因此,选择A选项。

489.【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世界宪法史。

第二步,英国是近代宪政的策源地,其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有“近代宪法之母”的美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①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是世界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②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③1791年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上的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④1918年《苏俄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490.【答案】C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故本题答案为C。

491.【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题干中各代表的行为,体现了人民群众行使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题干并未涉及选举事宜。

C项: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就享有当家做主的权利。

D项:题干并未涉及行政官员选拔。

492.【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叫作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由此可见,宪法效力适用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即华侨。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第3.4.5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由此可见,宪法的效力覆盖国家所有领域。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由此可见,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可享受某些基本权利。

D项:宪法作为中国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国家组织和活动的总章程,是国家法制的自身基础和核心,所以修改宪法方式的规定必须考虑宪法的稳定性。因此,宪法修正案等同于宪法,与宪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93.【答案】A

【解析】

1954年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申纪兰提出的“男女同工同酬”倡议被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故本题答案为A。

494.【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

第二步,我国民主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和其他方式(主要有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丁参加听证会是我国民主监督的形式之一。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我国选举制度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不设区的市.区.县和乡镇级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设区的市及以上实行间接选举。甲参加的是直接选举,而省人大代表的选举属于间接选举。

B项:乙找区人大代表反映菜市场环境问题,行使的是公民的监督权,而非民主管理。

C项: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指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直接管理国家,而丙实行的是监督权并没有直接管理国家。

495.【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依法治国。

第二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其写入《宪法》第五条第一款。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①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②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③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部更全面.具体.更有针对性的依法治国路径图。

496.【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B项:根据《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D项:根据《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97.【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世界宪法发展史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法国从大革命到现在共制定了13部宪法,并非15部宪法;法国现行宪法为1958年宪法,即《第五共和国宪法》。《雅各宾宪法》又称“1793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共和制宪法,并非法国现行宪法。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以及宪法惯例等组成,并由其发挥宪法的作用。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

C项:美国独立战争后,为建立权力较为集中的国家,制定了1787年《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经18次修改,共27个修正案。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颁布了四部宪法,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后对其进行了四次修订,时间分别为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注意:2018年我国进行了第五次宪法修订,但本题是2015年的考题,故D项在当时是正确的表述)

498.【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1945年9月2日,日本向盟军投降仪式在东京湾密苏里号军舰上举行。在包括中国在内的9个受降国代表注视下,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是于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B项: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将每年9月30日定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

D项: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者攻占南京开始持续了6周,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499.【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47条规定,宪法第100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因此,选择C选项。

500.【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机关责任制。

第二步,指国务院总理对他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与负全部责任相联系的是他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根据《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集体责任制是西方内阁制政府中的一项责任原则。内容为:内阁的所有成员对内阁的所有决定负责,必须毫无例外地接受,捍卫和贯彻内阁的决定,不得对内阁的决定持怀疑或反对意见,否则该成员必须辞职。外交部是我国国务院的下属国家机关,它实行的是首长负责制,即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故B项外交部实行集体负责制的说法错误。

C项.D项: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别实行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分别主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由此可知,直辖市实行市长负责制,而非常委会负责制;自治区实行区长负责制,而非集体负责制。

501.【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2017年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第2条规定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他公务员辞去公职后2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王某若辞去公职,将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B项:《公务员法》第80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王某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D项:《公务员法》第86条规定,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所以,王某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502.【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行政许可法》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行政许可法》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B项:《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D项:《行政许可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503.【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行政执法具有以下特征:执法主体的法定性和国家代表性、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意志性、执法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性。可见ABD项正确。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不告不理原则是法院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为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范围(诉讼内容与标的)由当事人确定,法院无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不告不理不属于行政执法的特点。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自由裁量是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由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

B项:不可放弃是指行政执法的单方意志性,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行政相对人的放弃是无效的。

D项:主体特定是指行政执法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公职人员,从我国现阶段看,行政执法人员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当然的行政执法人员,即行政机关中拥有执法权的正式在编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组织中的人员;另一种是因受行政机关合法委托而获得执法权的组织中的人员。

504.【答案】D

【解析】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505.【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国家补偿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使职权行为对公民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国家赔偿是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题中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是基于合法行为而造成餐馆损失,应由国家进行补偿。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餐馆的损失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造成的,不应该由餐馆自行负担损失。

B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应该由实施抓捕的警察所属的公安机关承担损失补偿责任。

C项:犯罪嫌疑人在抗拒抓捕的过程中损坏餐馆的财物,构成了民事侵权,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该损失也是由警察施行的行政行为引起的,并非全部由犯罪嫌疑人承担。

506.【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指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都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合理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C项:程序正当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D项:诚实守信是指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507.【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的原则。

第二步,《行政许可法》第11条规定:“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因此,选择D。

【拓展】

D项:《行政许可法》第3条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508.【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赔偿。

第二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2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所属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2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派出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所属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监管场所及其工作人员有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主管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09.【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第二步,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指同一专业系统中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某市民政局与该市某县民政局之间属于业务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派出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组织法设立的行政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等;派出机构是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如公安派出所等。派出机关(机构)和被派出机关(机构)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项:垂直管理关系指下级工作部门直接由上级同类型工作部门指挥和领导,如海关.金融.国税.烟草.交通.盐点等部门。

D项: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如市政府与县政府之间。

510.【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

第二步,《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511.【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第二步,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是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构成行政违法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行为主体须是行政法主体。行为人具备行政法主体资格,是行政违法的前提和首要条件。②行政法主体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③行政法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④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依法律的具体规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A项: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依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是执法人对法律的理解。

512.【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行政许可法》第13条规定,本法第12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A项:符合上述第2项规定,属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B项:符合上述第3项规定,属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D项:符合上述第5项规定,属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513.【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复议。

第二步,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行政复议法》(1999年)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514.【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第二步,2004年印发实施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规定:“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纲要》规定:“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因此“分散灵活的公共财政”的说法错误。C项:《纲要》规定:“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因此“迅速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说法错误。D项:《纲要》规定:“行政机关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因此“允许返还”的说法错误。

515.【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

第二步,“政治中立”是指公务员不得参与党派斗争活动,不得参与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

第三步,“政治中立”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原则之一,我国《公务员法》并无此项规定。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法官法》第一条和第七条规定,法官有维护司法公正的义务。B项: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D项: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有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义务。

516.【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二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审判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B项: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即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C项: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职能为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公诉等。

517.【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裁决。

第二步,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侵权纠纷裁决、权属纠纷裁决、知识产权纠纷裁决等。

第三步,专利权的效力问题属于民事纠纷,由此可知,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为属于行政裁决。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方,由第三方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不是行政裁决。B项: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人民政府要求污染环境企业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属于行政命令而不是行政裁决。C项:行政仲裁是指行政仲裁机构居间解决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的特定民事或行政争议的活动,例如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等。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是行政裁决。

518.【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

第二步,《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

A项: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B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

C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类职务的职位。

D项:垂直管理是我国的一项行政管理制度,与公务员的职位分类无关。

519.【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第三步,由此可知,丁市政府做法符合规定。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因此乡、镇政府制作的政府信息应由乡、镇政府自己负责公开。B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第十八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此乙市应在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C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因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者都必须公开,而非择一公开。

520.【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法》。

第二步,《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因此,选择A选项。

521.【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行政机关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执法机关,其基本职能是执法。因此,选择C选择。

【拓展】

A项:立法机关是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立法机关。B项:守法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守法主体是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当遵守法律的主体。D项: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

522.【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法》。

第二步,《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题干的这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中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行政监督指有监督权利的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如审计.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C项:《行政强制法》第12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有: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题干的这一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D项:《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题干的这一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523.【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条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D选项中的情形是行政机关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务的审批,所以不属于发放行政许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B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由此可见,A项.B项情形属于发放行政许可。

C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由此可见,C项情形属于发放行政许可。

524.【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复议。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法条中提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属于行政相对人。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在行政复议中一般是以被申请人或者复议机关出现。

C项:上级行政机关通常是复议机关,而不是提起复议的申请人。

D项: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审查行政行为,与检察院无关。

525.【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的措施实施机关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所以题干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第8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第9条,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第10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第11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526.【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救济制度。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直接起诉是处理的一种方式,说法不全面,单选题要选择一个最优选项。

B项:扰乱社会治安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复议前置的案件有很多,但是就考试而言,经常考察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D项:去人民法院可以起诉,但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复议的案件。

527.【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行政复议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法的调整对象为具体行政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不得单独提起行政复议。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交管局发布的文件针对的是不特定对象,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所以丁某不能对该文件提起行政复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7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丁某可以就自己被征收过路费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C项:《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所以,丁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附带要求审查该规范文件。

D项:《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对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情形并不属于必须复议前置的情况,因此,丁某可以不必先复议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528.【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基本制度。

第二步,行政公正原则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宗教信仰的行政相对人。回避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在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性,应当回避。该制度是行政公正原则应有之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表明身份制度体现的是行政公开原则。其要求行政处罚主体行使行政处罚权之前,必须向被处罚对象主动出示能表明职务身份的证件以及正在执行公务的证明。

C项:简易程序制度体现的是效率原则。《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D项:时效制度体现的是效率原则,是指法律给予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一定的时间限制,以保证行政效率,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529.【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权利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2010年)》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A项不属于公务员享有的权利,而是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司法豁免权。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

B项:符合上述第2项规定。

C项:符合上述第7项规定。

D项:符合上述第6项规定。

530.【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具体行政行为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虽然某市住房和建设局是行政主体,但是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合同并不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进行的,而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签订,属于某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民事行为。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县政府发布拆迁命令的行为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的行政职权,并直接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需要其履行相应的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C项:某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是可以对某公司产生相应的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D项: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属于行政许可,是影响公民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531.【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制度。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第81条第4项规定,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党校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学校,并不是公务员培训基地。公务员的培训基地在各省人事局管理,各省具体地方都不一样。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公务员对降职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第33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注: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新法对于不得辞职情形.人事处理不服的规定没有变化。对于公务员的考核,在原来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做了重新规定。新法第35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

532.【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并选正确项。

第二步,本题可以采用关键词对应法,题干中的“最适当”与B项的“裁量合理”相对应。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B项:行政裁量合理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C项:职权法定是指行政机关所行使的职权必须有法律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超越法律的授权。其特点包括:行政机关的创设具有法律依据,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授权,行政机关在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符合法律的规定,即主体合法性.授权明确性和权力行体的合法性或主体法定.适用法定和程序法定。

D项: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它包括了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行政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第二,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533.【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程序法的原则。

第二步,根据行政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应依法实施,遵守法定权限.法定条件.法定要求和法定程序。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规定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得规定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正当程序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如可能给行政相对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外,应事前通知行政相对人,向其说明行为的根据和理由,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实施行政处理行为的公职人员如与处理事项有利害关系,应予以回避。

C项:“公开原则”是指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相对人和公众公开,使相对人和公众知悉。行政信息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行政规范应通过政府公报或其他形式公布,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文件.档案.材料,应允许行政相对人查阅。

D项:“参与原则”是指行政相对人有依法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和形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参与的机会。行政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参与原则.自主参与原则.行政公开原则等子原则。

534.【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

第二步,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D项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质监部门对涉嫌违法的产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项:土地管理部门对宅基地权属纠纷做出裁处属于行政裁决。

C项:卫生部门对感染传染病毒的患者强制隔离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535.【答案】A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

第二步,规划部门作为消防部门的同级部门无权要求消防部门撤销处罚决定,所以A不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张某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请求撤销行政许可。

C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消防机关作为与之有关系的部门有权请求上级行政机关即县政府撤销行政许可。

D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8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在被撤销前王某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所以应该中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536.【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复议。

第二步,行政复议,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请求,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表现,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法律制度。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又称为行政司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有以下几类1)损害赔偿裁决; (2)权属纠纷裁决; (3)侵权纠纷裁决。行政裁决行为针对的是民事行为,而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内部行政监督。故A项不选。

B项:行政救济行为,这个是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的,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如果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法定权益,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来维权,是一种救济。而和题干要求不符,故B项不选。

D项:行政审查行为指的是由行政主体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的一种过程

537.【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依法行政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就是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主权原则是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说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作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人民权利是国家权力之本,是行政权力之源;政府责任是行政权力的核心,是政府属性的本质。因此,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当体现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体现对上级机关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

因此,选择D选项。

538.【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ABC项都是公务员的特征,但公务员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服务的前提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职权。故依法履行公职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因此,选择A选项。

539.【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行政主体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确定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的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是否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最为基本的就是确定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如果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则其行为便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也不能引起所希望的法律后果的产生,并且可能导致该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因此,选择B选项。

540.【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实施的指导.劝告.建议.说明.提醒.警示等柔性管理行为。它具有非强制性.示范引导性.广泛适用性.柔软灵活性.方法多样性.选择接受性.沟通协调性等诸多特点和方法,它与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资助等非强制手段一道,构成柔性管理行为体系,在经济与社会管理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消极行政指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违背依法行政执法理念.精神.要求及规定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或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损害社会.企业.公民合法权益进而影响政府执行力和形象行包括失职.违法.不作为等各种消极.怠慢行为既涉及行政处罚也涉及行政许可还涉及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征收等各种本质违法的行政行为。故A项错误。它有别于传统的刚性行政手段,是新型的行政方式,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因此A项错误;

B项: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可自主决定接受或配合与否,因而不直接产生行政法律后果,故B项错误;D项:行政指导行为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行政机关应对其违法与不当的行政指导行为,或失职而不积极提供行政指导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D项错误。

541.【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程序正义视为“看得见的正义”,这源于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所谓的“看得见的正义”,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相对于裁判结果而言)的公平,法律程序(相对于实体结论而言)的正义。程序公正首先应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实体公正是一种结果的公正,而任何结果都是经过一定的过程得以实现的。其次程序公正赋予当事人充分的权利并提供权利被侵犯时的救济渠道,有效的保障人权。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公平正义是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主要体现在各级司法机构必须坚持公民的权利平等和司法公正,有效防止司法腐败。各级司法机构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合法合理原则,二是及时高效原则,三是程序公正原则。

B项:实体正义,也叫作结果正义,指的是遵照实体法对案件进行裁判。实体正义是一个相对的范畴,必须通过程序正义的实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首先,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追求纠纷的公正解决。其次,实体正义的实现依赖于程序正义的保障。

D项:法治,顾名思义,法治就是“法的统治”。法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它要求作为反映社会主体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并在全社会得到有效的实施.普遍的遵守和有力的贯彻。法治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式,要求整个国家以及社会生活均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是凭靠法律这种公共权威,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而不是靠任何人格权威,不是靠掌权者的威严甚至特权,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

542.【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和顺序的总和。包括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次序.时限等不可分割的内容。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为违法,依法诉诸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据此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行政案件进行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等司法活动的总和,是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

C项: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查,并做出裁决,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D项: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543.【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这是因为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难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统一法典。重要的综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有: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故A项是错误的。(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行政法散见于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数量可观的各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故B项是正确的。(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由于现代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其活动领域已不限于外交如国防.治安.税收等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这就决定了各个领域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均需要行政法调整,现代行政法适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故C项是正确的。(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的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的变动性,需要经常进行废.改.立。故D项正确。(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其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因此,选择A选项。

544.【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权责统一原则,该原则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其二是责任行政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545.【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向相对人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制定本条例。由此可知,行政机关收取排污费的行为属于行政征收。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惩罚和制裁的行为。如: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B项:行政征购是指行政机关通过合同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D项:行政征用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征用相对人的财产或劳务的行为。

546.【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

第二步,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其中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是D项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戒毒不属于行政处罚。C项属于刑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1)《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2条规定,收容教育是指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措施。(2)《国务院关于强制戒毒办法》第2条规定,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547.【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

第二步,《行政许可法》第6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实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年检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是否依法从事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手段,不是行政许可,故AB项错误,C项正确,年检行为也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故D项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一般许可是指申请人无特殊限制.特定要求,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许可机关即应发放许可证或批准其申请,与其对应的是特殊许可。如申请驾驶执照.营业执照.律师证等的许可。特殊许可,是指除了一般的法定条件外,还对申请人有特别限制的许可,因而又称特许。如保险业.烟草专卖业.出租车经营等的许可。

548.【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

第二步,《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2条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由此可知,A项中企业对吊销营业执照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项中工商局发的文件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故B项排除。C项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故C项排除。D项属于法定行政终局裁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故D项排除。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B项:符合第(二)项;

C项:符合第(三)项;

D项:符合第(四)项。

549.【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根据题干中的关键词“申请”“准予”可以推知行政许可不属于强制行政行为。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授益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免除其义务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是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形式。还有行政确认.行政许可也是。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下面的题目(50.51)。

2005年7月14日,A市一名中年妇女因试图阻止城管依法拆除自家14平方的违章建房,竟然在城管执法分队的走廊里喝下了几口“敌敌畏”后躺在了地上,幸被城管队员及时送到医院检查抢救才脱离危险。

记者了解到,该违者妇女因为家中房屋漏雨,遂将14平方米的房屋拆除后重新翻建,依据《A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5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市或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规划许可证”,城管要求张某拆除违法建房,经队员多次劝说,张某非但拒不拆除,反而在城管分队走廊里喝下“敌敌畏”。城管说法:执法对象多是弱势群体。提起这些在执法中遇到的尴尬事。城管部门也表示了无奈,作为执法者,维护社会秩序和整洁的环境,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城管的工作与其他执法部门不同,他们每天都要面对最基层的老百姓,执法的对象也都是弱势群体。面对他们的违法行为,队员按照法规进行执法是情理之中,但是队员们也很清楚,这种执法必定会引起双方的冲突,而且这种冲突开始变得各式各样,有些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执法工作。专家说法:城管执法应尽可能人性化。那么作为城管这样的执法部门应该怎样才能在合理执法的时候,避免尴尬?专家指出,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行政执法中是无法彻底避免矛盾的,因为这种执法,必然要涉及双方的利益,任何一种行政行为只要是强制性的,就会有矛盾,但是不能因为矛盾就要削弱执法的力度。解决矛盾,避免尴尬还要从服务和执法手段上进行突破,也就是在执法的过程中,城管应尽可能地采取一些人性化的措施,从言语上.动作上给人以足够的尊重。而且执法手段也应该进行变通,例如:执法机关执法时只告知相对人违法了,但是相对人怎么做才能不违法,或是到哪里才能够成为合法的经营户,合法地养家糊口,这都需要城管部门做好告知和疏通的工作。执法中的服务和善后工作的到位都会逐步改善尴尬执法的现状。

550.【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步,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可以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其中,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题干中拆除违建房,就是对该妇女家庭不履行拆除违建房义务的强制执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的特点,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四种具体形式。

B项: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D项: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51.【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

第二步,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材料中《A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5条,依规定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规划许可证,然后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赋予相对人依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建筑物的权利,就属于行政许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B项: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D项: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强制力,它包括两类:一类是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作为的命令,如命令纳税.命令外国人出境;另一类是要求相对人履行一定的不作为的命令,称作为禁(止)令,如因修建马路禁止通行,禁止携带危险品的旅客上车等。

552.【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但它本身无权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故B项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故A项人民法院有撤销权,可以撤销或者部分撤销某些具体行政行为。

C项:根据《宪法》第89条第13款和第14款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故C项也有撤销权。

D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由此可知,原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自行作出撤销决定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故D项也有撤销权。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实施。现行版本为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本题所引第54条序号变更为第70条,内容变更为: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本题所引第51条序号变更为第62条,内容不变。本题为2011年考题,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53.【答案】A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不予处罚的情形:不满14周岁;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故本题答案为A。

【拓展】

①不予处罚的情形:不满14周岁;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②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14周岁至18周岁;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受胁迫违法;有立功表现。

554.【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

第二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38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本法第40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根据本法第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题干中表明张女士没有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以罚款200元的决定不具有效力。

因此,选择D选项。

555.【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

第二步,行政处罚是要式行政行为,必须出具书面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书和报告单不能构成行政处罚行为。故A错误。交通协管员可分成路口协管员和路段协管员。路口协管员就是在路口举小旗.吹哨的工作人员,他们主要负责约束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路段上的交通协管员可以给非法停车贴条,罚款额度为50元,但是,他们只负责贴罚款单不负责收费。少数交通协管员可以给违章停车拍照。交通协管员几乎没有执法权利,他们的职责侧重于疏导交通.维护秩序和宣传教育。而相应的处罚权,如交罚款.扣本等权利,仍然牢牢掌握在交管部门手中。故BC错误。D选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556.【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项中“被告做出信息公开答复之日”即具体行政行为之日,故D项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关于诉讼时效,被告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因此,选择D选项。

注:本题虽是2015年真题,应用旧行政诉讼法解释,但根据2017年新修正的《行政诉讼法》内容,本题答案不变。

【拓展】

A项.C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37条规定,二个例外需原告提供证据:(1)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2)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为A项.C项不属于例外情况,因此需要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B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律师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而非必须聘请。因此B项错误。

2017年新《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017年新《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2017年新《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2017年新《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57.【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

第二步,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可见C项说法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行政处罚程序主要有三种: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简易程序可以当场作出做决定适用条件为(1)事实确凿.有法律依据;(2)对公民50元以下.对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3)警告。因此A项中“对公民处5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说法错误。

B项:对于行政处罚原则上适用罚缴分离原则,但是在3种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1)20元以下罚款;(2)不当场收缴难以执行;(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的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可以当场收缴罚款。题干中行政处罚金额为“50”元,所以B选项中“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说法错误。

D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第2条规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30000元以上的罚款,行政机关拟订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低于或者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报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办公室批准并予以公布。公安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沪机构的罚款限额标准,由其主管部门确定。题干中“处罚50元”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范畴,因此D项中“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说法错误。

558.【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的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步,所谓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当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已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撤销这种信赖利益,而如果撤销就必须补偿其信赖利益损失。根据《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故题干的描述符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A项说法与题干无关。

B项:合理行政原则,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B项说法与题干无关。

C项: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它主要包括:程序的控制要公开;公众参与原则;回避原则。C项说法与题干无关。

559.【答案】D

【解析】

《行政复议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复议机关找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选其一。故本题答案为D。

560.【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主体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其特点是:非国家机关的组织;行使的特定行政职能而非一般行政职能;行使行政职能时享有行政主体地位,可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并由其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可见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不具有国家机关的资格,故B项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1)事业组织。事业组织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从事为工农业生产服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2)社会团体。社会团体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不属于行政系统,但法律.法规往往授权它们行使某些行政职能,如各种行业协会,它们有依法律.法规的授权管理本行业的某些行政事务的权力;(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城市和农村按居民.村民居住的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4)企业组织。企业组织主要是行政管理的对象,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律.法规也可授权其行使一定行政职权;(5)各种技术检验.鉴定机构。对一些需要运用专门知识.专门技能.专门设备进行检验鉴定的事务,法律.法规通常授权由一些有关的技术性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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